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082018000080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3-26 14: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CMA 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附表需包含食品)或CMAF(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供应商在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收取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将相应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8-03-27 09:30到2018-04-02 17:00 | ||
标书售价(元) | 300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04-16 10:30 | ||
开标时间 | 2018-04-16 10:3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76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028-6573188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郭老师,028-65731881/85152769 | ||
预算金额(元) | 2000000 | ||
招标文件 | 附件 | ||
采购品目名称 |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
行业划分 | M745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无 | ||
备注 | 本采购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00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00万元;报价不能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预算执行号:20180090。监督部门:成都市成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4313330。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请详见附件。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手机:18848276778 电话:02865731881
邮件:1824900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