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环卫巡逻车(电动)、果皮箱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22018000329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 | ||
代理机构 |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谭老师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南城A座2203-2204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6573188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 | ||
采购人地址 | 富顺县李桥镇李桥社区交通路2号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3-8126117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11 10:30 | ||
原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7-09 17:34 | ||
原公告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环卫巡逻车(电动)、果皮箱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 ||
原公告地址 |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jzxtpcg/40288687643f7e4401647dd8a14a5951.html | ||
项目包个数 | 1 | ||
更正事项、内容 | 致:各相关供应商 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环卫巡逻车(电动)、果皮箱采购项目(采购编号:5103222018000329)作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第一包收取人民币2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仟元整),第二包收取人民币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元整),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二、本次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故不更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富顺县李桥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富顺县李桥镇李桥社区交通路2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自贡市汇东路泰丰大厦10楼19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13-8126117。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 | ||
更正文件下载地址 | 附件 | ||
备注 | 本项目预算总金额21万元,第一包:13.5万元;第二包:7.5万元。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手机:18848276778 电话:02865731881
邮件:182490057@qq.com